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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 沥真金】学习学段课标,提升核心素养——青岛市中心聋校语文一组教研活动

发表时间:2023-10-24 阅读次数:177 作者:青岛市中心聋校

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聋校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聋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培养聋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处在中国教育改革的新时代,青岛市中心聋校语文一组的教师为了更好的实践新课标,为聋生提供更丰富、更全面的语文教育,在近日进行了对《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深入学习和探讨,为提升聋教育质量和水平做好充分准备。

课程标准对聋校义务教育划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小学低段(1—3年级)、小学高段(4-6年级)和初中段(7-9年级)。基于此,语文一组的三位小学、初中学段的教师代表对本学段的课程标准进行了详尽的对比解读,分别从新课标中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分享,通过深入探讨,老师们一致认为新标准突出了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和全面性,强调了聋校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和人文性,并结合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对课程标准进行了有效的体验式分享。

为了更好的贯彻新课程标准,语文教师要深入学习新课程标准,理解其中的核心要素和新要求。只有深刻理解新课程标准,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标准,为聋生提供更饱满、更有效的教育体验。此次对《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学习研究,让义务教育段的语文老师从起始年级开始对课程标准有了系统性、全面性的认识,不论自己是哪个年级,都能够具备承前启后的语文教育思路,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和策略,为培养聋生的综合素质和终身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教务处高月主任对本次教研活动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对老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希望老师们对课程标准常研常新,在贯彻的同时提升学生的语文学科素养,与普校语文教育理念相碰撞,进行积极有效的融合探索;并激励语文教师行动起来,为聋生提供更优秀、更富有启发性的教育体验。


撰稿:刘  慧
供稿:教务处
审核:耿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