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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心聋校选聘2024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阅读次数:211 作者:青岛市中心聋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4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工作要求,资格审查定于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进行,面试定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进行,现将面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16:30

2.地点: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佳木斯路31号)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身份证、《优秀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另外,已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 面试

(一)报到时间、地点1.报到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7:50前报到。

2.报到地点: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佳木斯路31号),由学校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进入学校。

(二)面试安排

面试分为说课、答辩两部分。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三)成绩公布

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http://www.qdlx.qdedu.net)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四)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应聘人员守则》

青岛市中心聋校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参加面试须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报到地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并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每名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3.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4.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不准携带各种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课本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备课使用的教材不得带出备课室。

5.应聘人员面试时应先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试序号和应聘岗位,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课、答辩。面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6.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点,离开时不得将面试考场的教材、资料和物品带走。

7.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试规则和考试纪律。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