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校园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选聘2021届优秀公费师范毕业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发表时间:2020-11-02 阅读次数:1002 作者:黄凯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定于11月7日(星期六)进行,面试定于11月8日(星期日)进行。现将面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截至时间:2020117日(星期六)1600

2.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佳木斯路31)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3.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身份证、《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健康承诺书》等。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我校联系,征求我校意见。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面试人员2020117日(星期日)8:20-8:30报到。

2.报到地点: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市北区佳木斯路31号)教学楼一楼四年级1班教室(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至候考室)。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题目分为说课题目、答辩题目两部分。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备课40分钟。

2.面试顺序:全封闭候考,按照专业组织面试,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计分注意事项:考官对面试说课、答辩环节分别打分,每个环节都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说课、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通过学校网站(http://www.qdlx.qdedu.net)公布。

五、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

3.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按《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765/200929104917677530.html)执行。

附件:应聘人员守则


                                 青岛市中心聋校

                          2020年112


附件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报到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20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缺一不可)。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证件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应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和各种电子设备等,并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初)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

3.应聘人员按面(初)试组抽签确定面(初)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初)试序号进行面(初)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4.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备课室提供稿纸,不准携带各种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初)试考场。备课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在备课教材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结束可携带备课稿纸说(讲)课,面试结束后备课稿纸交给考官后方可离开。

5.应聘人员面(初)试时应向考官说明自己的应聘岗位和面(初)试序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根据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面(初)试规定时间用完后须立即停止答题。

 6.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应聘人员面(初)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公布成绩后带好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离开备课室、考场时不得将教材、资料、物品等带走。

7.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初)试规则和考试纪律。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