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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表时间:2020-03-14 阅读次数:8507 作者:黄凯

关于2019年度青岛市教育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异议期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和专家委员会评审,现对市教育局2019年度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社会科学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我校教师吴丽、薛娜通过评审。根据有关规定,自2020314日至2020320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教育局或学校办公室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涉及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准确,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

市教育局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2楼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邮编:266023,联系电话81703632

校办公室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佳木斯路31号,邮编:266034联系电话:8563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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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