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心聋校选聘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面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选聘要求和《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的有关要求,我校选聘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截至时间: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16:00。
2.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佳木斯路31号)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3.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身份证、《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我校联系,征求我校意见。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面试人员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8:00-8:20报到。
2.报到地点: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市北区佳木斯路31号)教学楼一楼四年级1班教室(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至候考室)。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题目分为说课题目、答辩题目两部分。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备课40分钟。
2.面试顺序:全封闭候考,按照专业组织面试,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计分注意事项:考官对面试说课、答辩环节分别打分,每个环节都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说课、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通过学校网站(http://www.qdlx.qdedu.net)公布。
五、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
3.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按《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765/190930171831573825.html)执行。
附件:应聘人员守则
青岛市中心聋校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参加初试和面试须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报到地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并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初)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每名应聘人员面(初)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3.应聘人员分面(初)试组抽签确定面(初)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初)试序号进行面(初)试。
4.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面(初)试纪律,不准携带各种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初)试考场,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课本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备课使用的教材不得带出备课室。
5.应聘人员面(初)试时应先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初)试序号和应聘岗位,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面(初)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6.面(初)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点,离开时不得将面(初)试考场的教材、资料和物品带走。
7.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初)试规则和考试纪律。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