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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风来春潮起

发表时间:2019-03-21 阅读次数:850 作者:第四党小组

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精神,2019年3月15日,中共青岛市中心聋校支部第四党小组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党小组长宣讲、党小组成员讨论、党支部书记指导等形式,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照《条例》内容传达了学校支部《2019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

自《条例》正式实施后,学校党支部先后安排、组织全校党员进行了两次学习,本次学习集中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度解读,即党支部的“三大定位”、党支部的“七项职责”、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在学习与讨论中,大家深刻体会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随后传达的《中共青岛市中心聋校支部委员会019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中,全体党员认真、逐条记录并领会本年度学校支部党建的17项主要任务,明确了作为党员、党小组就如何发挥基层组织细胞作用,提高党组织内部活力,将党建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融合。

刘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要求党小组成员认真领会《条例》精神,熟知内容、领会实质、把握规则,确保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全体党员要以实际行动推动我校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大做强“师爱无声”党建品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特殊教育教学改革。

通过这次学习,第四党小组的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刻领会了《条例》的内涵,在讨论中也明确了如何做好融会贯通、学用结合。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坚决服从党支部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同时要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参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这面镜子,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学生引路人,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好务,以实际行动推动我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和“一生一案”教学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