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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心聋校禁烟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6-11-09 阅读次数:7837
 

青岛市中心聋校禁烟管理制度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根据《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校禁烟宣传工作,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教职员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办公室、教室、会议室、走廊和校园内吸烟。

 二、学校校园、走廊内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俱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敬烟。

三、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行政值日干部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有人违规,上前制止并记录在案。

四、广大教职工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等现象要及时劝阻。工会组长为本组控烟监督员。

五、学校安保人员配合学校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教职员工发现外来人员在校内吸烟有义务劝阻。

六、学校各部门要齐抓共管。要充分利用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七、通过各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使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禁烟工作。

八、教职工凡违反本规定,其所在处室不能评为本年度文明处室,并与本人的文明单位奖金挂钩。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青岛市中心聋校控制吸烟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本部  刘振海

副组长:袁凯道      兰淑文

  员:    刘美芸          张永军 

   董守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