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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江顺萍同学被授予“全国优秀少先队员”称号

发表时间:2016-03-07 阅读次数:2326

 

为了展现和弘扬当代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学习先进,追求进步,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发文,表彰全国优秀少先队员,我校江顺萍同学被授予“全国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

江顺萍同学是我校六·1中队中队长。该同学质朴善良,热爱生活,懂得感恩,富有爱心,平时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热爱劳动,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从小立志要做“身残志坚”的社会有用人才,回报社会。多次被评为校“文艺小明星”、“书写之星”、书法社团“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2014学年度年被评为市北区三好学生。她爱好广泛,曾荣获“同在蓝天下”摄影大赛优秀奖,在青岛市第十三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中获得“优秀演员奖”,在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比赛中荣获银奖。

希望江顺萍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榜样作用。也希望其他少先队员向江顺萍同学学习,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为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未来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