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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4-06-24 阅读次数:8910 作者:学管处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一年一度的暑假即将到来,值此之际,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对您一贯理解、支持学校各项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近年来,全国中小学生暑期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给家庭造成了难以弥合的创伤。您的孩子暑假是否过得安全、健康、快乐、充实是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暑假是一个较漫长的时期,不安全因素较多,因此,学校希望您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切实承担起孩子监护人的责任,合理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为此,我们向您提出几点建议:

一、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不做危害他人及社会的事,遵守社会公德,关心国家大事。

二、关注孩子良好品质的培养,让孩子主动帮助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领孩子积极参与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三、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有节制上网,自觉抵制有害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不到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室等社会场所,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法轮功等邪教活动,远离毒品,不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接触,杜绝孩子的不健康交往,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四、教育孩子外出时和家长打招呼,不随便在外留宿,不允许同学在自己家留宿,未经家长同意不参加外出野游等活动,提醒孩子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能允许孩子独自骑摩托车或自行车。密切关注与孩子交往的人员,切实做好孩子防拐骗教育,教育学生认清传销活动的危害

五、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可能危害孩子的器具,教育孩子不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品。

六、切实做好防溺水教育。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我市也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故,死亡4名学生。血的教训警醒我们要时刻注意加强防溺水教育工作,请各位家长务必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尤其要教育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能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次生伤亡。每年暑假都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如果您家或者孩子有可能玩耍的地方存在水库、池塘、河湾等危险区域,请您务必提高警惕,能够不厌其烦做好孩子防溺水教育工作。

七、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的食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学生吸烟、饮酒。提高防火、防盗、防电、防煤气中毒、防暴雨雷电等安全防范意识。

八、请您每天在百忙之中抽出的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与孩子享受亲情之约,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馨,开学后上报《青岛市中心聋校学生假期情况家长反馈表》。

九、做好预防“红眼”、水痘、手足口病以及其它各类传染病。目前,虽然媒体对各类传染病报道不多,但传染病预防工作仍需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手足口病、水痘的预防工作。

希望各位家长在假期能坚持每天给孩子测量体温,如果发现异常以便及时治疗。下学期学生报到时要求学生携带报到前一周的体温检测记录表。如学生体温异常或患有其它传染疾病,请安心在家隔离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方能到校报到上课。

十、保持与班主任及学校的通讯畅通,以便学校有紧急事情能够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另外,如果学生在假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请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和学校,以便及时做好保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学校在627日上午结束考试后,学生离校。新学期831日(星期日)报到,9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家长朋友,因为孩子,拉近了我们的距离;因为孩子,密切了我们的联系。孩子是家长的希望,学生是学校的骄傲。为了我们共同的目标,真诚地希望您在新的学期里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学校的工作,也真诚地希望您来信、来电、来访,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顺祝安康、幸福!

                                                                青岛市中心聋校

                                                                   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