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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心聋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09-03-17 阅读次数:9760 作者:佚名

为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有序平稳运行,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更好的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根据“山东省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原则,针对境内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煽动和和破坏以及社会上各种突发事件在互联网上的反映,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理,打源断线,消除影响,减轻危害,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

二、组织指挥 

(一)指挥机构 

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由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互联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潘兆美       副组长:刘本部 韩胜昔 綦晶

成员:兰淑文、郑芳、刘美芸、张永军、韩钢、李菁、黄凯、孙家玉、张军、王炜俊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技术中心。

校园网络安全员:王炜俊

(二)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各教研组处室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巡查,重点监控可能出现有害信息的网站、网页。 

 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上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上报有关部门。 

 4、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保持热线联系,协调市公安局网监处安装网络信息监控软件,并保存相关资料日志在三个月以上。确保反应迅速,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处置原则

 1、主动防范,跟踪检查。根据情况通报和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落实。   

 2、先期处置,及时上报。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向教育局电教馆报告请示,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先期开展工作,及时控制事态,防止扩大蔓延,然后根据电教馆指示进行处理或报告公安机关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监察部门,全力减少和降低危害。

四、处置程序及措施 

 1、各班发现网络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关闭其连接并上报主管领导,并立即上报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掌握网上重大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3、做好善后工作。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按照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终止处置行动

 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络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保持与教育局电教馆以及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监察部门的联络,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工作。